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每年 2月初至4月底 受理外國學生學位生申請, 並於 9月初至9月中旬 正式開學。
招生名額請依當年度招生簡章公告為準。
符合資格者,可申請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外國籍學生獎學金 及 教育部臺灣獎學金。
👉 請點選各學程名稱,了解課程特色、申請資格及修業資訊。
除國際學位學程外,本校各學院亦提供多元學位課程,歡迎點選下列連結了解各系所招生資訊:
👉 請點選各學院名稱,查詢所屬系所、課程介紹及招生資訊。
📅 日期:115年9月4日(五)
🕙 時間:10:00 AM-12:00 PM
📍 地點:至善樓國際會議廳
新生說明會將協助您快速熟悉校園環境、了解重要行政程序, 順利展開在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的學習與生活。
活動當天將發放新生資料, 並由各系所助教及學生學伴協助完成各項報到程序。
請務必準時參加新生說明會, 並於註冊截止日前完成所有入學報到程序。
115學年度第1學期(2026 Fall Semester)
115年8月24日(一)~9月4日(五)
| 登錄網址 | https://nsa.ntue.edu.tw/ |
| 帳號 | 學號 |
| 密碼 | 西元出生年月日+生日 (例如:199501300130) |
取得學號後即可參加第三階段選課 (加退選、校際選課)。
選課時間
2026年9月7日(一)11:00
~
2026年9月21日(一)13:30
選課系統: iNTUE 校務整合資訊系統(線上選課)
請於115年9月4日(星期五)前完成保險相關程序,並擇一辦理以下方式:
A. 提供自行投保之保險證明
請將您自行投保之醫療及傷害保險證明寄送至國際處 張小姐: tingan.chang@mail.ntue.edu.tw。
請注意,自行投保之保險須符合以下規定:
B. 已持有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資格
若您已持有健保卡,請將健保卡照片寄送至國際處 張小姐: tingan.chang@mail.ntue.edu.tw。
收到後,我們將另行製作您的健保費繳費單,並通知您後續繳費事宜。
如您已由任職公司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則由公司續辦即可,無須向學校繳納保險費。
C. 購買學校提供之基礎醫療保險
請匯款新臺幣3,000元至以下帳戶:
請務必保留匯款或轉帳紀錄。 完成匯款後,請將轉帳證明(照片或截圖)及匯款帳號末五碼寄送至國際處 張小姐: tingan.chang@mail.ntue.edu.tw,以利核對款項。
本校將於115年9月9日(星期三)辦理新生健康檢查。
| 對象 | 檢查時間 |
|---|---|
| 學士班新生 | 依各班安排,隨班級參加健康檢查 |
| 碩、博士班新生 | 當日下午 13:00-13:30 |
新生住宿繳費單將於 新生說明會當天 發放。
詳細資訊請參閱 生活輔導組公告:https://dsanew.ntue.edu.tw/p/412-1042-1798.php?Lang=zh-tw
🔗 校園 Wi-Fi 使用說明
提供外籍學士學位生及國際交換生申請。
提供外籍碩、博士學位生申請。
| 項目 | 一般學生宿舍 (6人房) |
臥龍外籍生宿舍 (研究生) |
|---|---|---|
| 宿舍費用 | 8,350 元 | 25,200 元 |
| 網路費用 | 600 元 | 0 元 |
| 押金 | 500 元 | 4,200 元 |
外籍研究生入住臥龍宿舍前,請詳閱以下宿舍管理規定與注意事項。
本校提供免費華語課程, 協助國際學位生提升華語能力, 並更加熟悉臺灣生活與文化。
外籍生專班以 秋季班(第一學期) 為主要開課時間。



國際事務處將於新生入學前寄發電子郵件, 調查外籍學位新生修讀免費華語專班之意願。
依華語程度分班:
📖 更多華語文課程資訊,請參閱
外籍學生入境臺灣須持有效之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 或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
預計於臺灣停留超過 6 個月者,須申請外僑居留證(ARC)。
符合資格者,建議於來臺前至母國所在地之 臺灣駐外館處 申請學生居留簽證,以利入境後辦理 ARC。
雖可合法停留臺灣,但若預計停留超過 6 個月, 建議入境前先申請學生居留簽證。 未持居留簽證入境者,後續可能需離境重新申請簽證, 增加行政程序。
若符合轉辦居留簽證資格, 請於停留簽證到期前至少 8 個工作天 提出申請。
⚠ 請務必依規定期限完成簽證轉換及 ARC 申請, 以維持合法居留資格。
外僑居留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 ARC) 可採 線上申辦 或 紙本申辦。 以下介紹線上展延申請流程。
若申請資料完整且無需補件, 審核時間約: 5 個工作日
⚠ 請留意 ARC 有效期限, 提前辦理展延,以確保在臺合法居留資格。
參考網站
辦理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及展延或異動登記 線上申請須知 pdf
請依外交部公告之 《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辦理相關簽證費用。
📍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5樓
☎ 總機
+886-2-2343-2888
☎ 簽證諮詢
+886-2-2343-2885、+886-2-2343-2895
🕘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17:00
✉ Email
post@boca.gov.tw
🌐 官方網站
https://www.boca.gov.tw/
外僑居留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 ARC) 為外國人在臺合法居留的重要身分證明文件, 相當於國際學生在臺灣的重要身分證件。
請務必妥善保管 ARC, 並留意居留證有效期限, 以免影響在臺居留權益。
⚠ 重要提醒
持居留簽證入境臺灣之外國學生, 應於: 入境翌日或居留簽證核發日起15日內
自行至 內政部移民署線上申辦系統 完成外僑居留證(ARC)申請及領證程序。
外僑居留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 ARC)為外國學生在臺合法居留的重要身分證明文件。以下提供居留證範本,供新生及國際學生參考。
※ 居留證樣式僅供申請流程與文件辨識參考,實際證件內容依政府機關核發為準。
⚠ 注意事項:
請確認 ARC 上所載之居留期限,並於期限屆滿前完成展延申請,以維持在臺合法居留資格。
具外國國籍且未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並持有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者。
學生完成線上申請並成功送出後, 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 即可登入系統查詢案件審理狀態。
取得收件號後,可透過系統提供之申辦項目頁籤, 隨時掌握案件辦理進度。
線上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可後, 請於 5個工作日內 完成證件費用繳納。
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准並完成線上繳費後,系統將自動寄送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可再次登入系統,於「下載專區」取得以下文件:
| 逾期天數 | 罰款金額 |
|---|---|
| 1–10天 | 新臺幣 2,000 元 |
| 11–30天 | 新臺幣 4,000 元 |
| 31–60天 | 新臺幣 6,000 元 |
| 61–90天 | 新臺幣 8,000 元 |
| 91天以上 | 新臺幣 10,000 元 |
內政部移民署相關資訊:
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相關下載與說明: 「辦理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及展延或異動登記 線上申請須知」
| 項目 | 詳細內容 |
|---|---|
| 🌐 官方網站 | www.immigration.gov.tw |
| 📍 地址 | 100 台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 |
| 🕒 服務時間 | 周一至周五 8:00~17:00(台北服務辦公室) |
| 📞 國內專線 | (02) 2388-9393、0800-024-111 |
| 🌏 海外專線 | +886-2-2388-9393、+886-0800-024-111 |
| ✉️ 電子信箱 | boi@immigration.gov.tw |
外國學生工作許可申請資訊
請於線上報名系統之「獎學金申請調查」欄位勾選「是」即可完成申請。
🌐 前往線上報名系統| 獎助對象 | 外國籍新生、外國籍在校生 |
| 申請方式及時間 | 新生 於線上申請系統「Scholarship Application」欄位勾選「Yes」,錄取結果將與入學通知一併公告。 ※ 僅限當年度第一次招生梯次申請者。
在校生 每年四月底前備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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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學金金額 |
大學部:NTD 4,000–6,000/月
研究生:NTD 6,000–8,00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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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發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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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學金名額 | 依當年度經費及申請人數彈性調整。 |
| 學位獎學金 | 外交部臺灣獎學金 | 申請期間:每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獎助期限:學士4年、碩士2年、博士4年(可先修華語1年) 獎助金額:每月新臺幣30,000元 另提供最直接航程經濟艙往返機票。 |
| 教育部臺灣獎學金 | 申請期間:每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獎助期限:學士4年、碩士2年、博士4年 獎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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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科會臺灣獎學金 | 申請期間:原則每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獎助期限:碩士2年、博士3年 獎助金額:每月30,000元 依當年度指定國家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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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語文獎學金 |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 | 申請期間:每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獎助期限:暑期班、3個月、6個月、9個月或1年期 獎助金額:每月25,000元 |
新生註冊時須提供以下其中一項:
如因疾病或意外就醫:
| 多元繳費方式 | 系統提供國際信用卡、網路 ATM、虛擬帳號、E 政府繳費平台及四大超商等多元繳費方式。 |
| 國際信用卡 | 使用國際信用卡繳費時,不支援中國銀聯卡(UnionPay)及美國運通卡(American Express),僅接受 JCB、VISA、MasterCard 信用卡。 |
| E 政府繳費平台 | E 政府繳費平台提供國內信用卡繳費(不含 VISA 金融卡)。 |
| 四大超商 | 如使用四大超商繳費,約需 2~3 個工作天完成入帳,確認入帳後即完成繳費。 |
| 退費規定 | 提醒:繳費完成後,恕不受理退費。 |
| 新辦居留證 / 重入國許可 |
持居留簽證者,務必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天內,向居住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
| 延長簽證 | 延長簽證,延簽手續須至少在簽證到期前的一個月辦理。 |
| 變更資料 | 變更居留地址或服務處所,應於15天內備妥相關文件辦理資料異動。違規者,處新臺幣2,000-10,000元罰款。 |
| 繼續就學 | 如繼續就學,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30天內方可申請延期居留。 |
| 畢業留臺覓職 / 延畢 | 已畢業欲留臺覓職者:應檢附畢業證書申請延期,其居留效期統一以畢業當月加計6個月為延期居留期限;如屬延畢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實際就學情形酌予核發6個月至1年效期之外僑居留證。 |
| 休學 / 退學 | 持外僑居留證知本校退學、休學之學生,將自動被取消學籍,並失去居留台灣之正當性。鑑於上述情況,本校將通報內政部移民署,而您的外僑居留證也將於通報日起15日天後失效。因此,您必須立即離開台灣,否則將被處以罰鍰。 |
| 逾期規定 | 居留證逾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