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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公開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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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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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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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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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行政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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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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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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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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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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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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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115年1月7日(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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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及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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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碩士級(含)以上畢業之學歷(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 具外語溝通能力,請檢附相關語言能力證明。
- 對國際事務有熱忱、具備英文書信寫作能力者。
- 熟諳中英文電腦文書及其他應用程式(含Word、Excel、Power Point)之處理能力。
- 具撰寫、規劃、執行計畫能力為佳。
- 能配合工作需求,協助同仁辦理相關業務。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與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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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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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來台國際交換/雙聯學制學生業務。
- 辦理訪賓接待。
- 執行外交部台歐連結獎學金計畫。
- 海外姊妹校接洽。
- 校園國際化業務。
- 填報高教校務資料庫。
-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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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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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行政大樓A709室(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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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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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職缺薪資第1級(303薪點)為新台幣4萬2,145元。
- 享勞健保及勞退金提撥。
- 進用後依考核結果按本校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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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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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相關規定辦理考核通過後續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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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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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 大學(含)以上各階段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 語言能力檢定證書及測驗成績影本、服務或離職證明書影本。
- 其他專長證明文件或有利於審查之證件或文件影本。
- 應徵者親自簽署之「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應徵人員提供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倘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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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及甄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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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者請於115年1月7日(星期三)17:00前將上開應備文件彙整成一個PDF檔案,盡速寄至 jillho@mail.ntue.edu.tw 電子郵件信箱,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筆試與面試(含英語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2-66396688轉82229何助教。
- 本項職務上班時間悉依本校規定;本校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至多2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徵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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