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交換生
關於國際交換學生




學術單位
本校共有三個學院所組成,包含教育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理學院,各學院皆有學士、碩士、博士班(博士班有限定科系)可供學生就讀。另外,我們還有提供三個學位學程,其中當代藝術評論與策展研究全英語碩士學位學程以及學習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是全英文授課,多數外籍同學多會選擇此二系所就讀碩士班。
本校的華語文教學中心(CLEC)定期開辦外籍成人華語課程,採分級制度、透過小班互動教學讓學生學程聽說讀寫四個技能。華語文中心每季皆會開辦符合節慶主題或中華文化的體驗活動及文化參訪,使華語學習更生活化。每年夏季還會增開為期兩個月的華語夏令營活動,讓海內外青年兒童可學習華語、並體驗台灣文化之美。
學校地點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位於台灣首都城市,臺北市中心提供各式需求,也是全球知名最高摩天大樓所在的城市。更重要的是,校區位在台北市文化與金融中心,並且鄰近著名的故宮博物院、中正紀念堂、松山文化創意園區、臺北101、西門町、陽明山國家公園等和其他臺北式的著名景點。
在交通部分,大眾運輸系統與臺北市公車服務提供完善的交通運輸。搭乘文湖線(棕色線)至科技大樓捷運站並徒步至校區只需五分鐘的步行時間即可到達。可參考以下圖片,抵達「台北車站」> (藍線) >「忠孝復興」> (棕線) >「科技大樓站」。

Transportation_Options_and_Maps
校園地圖
Map of NTUE
國際交換生:招生資訊
交換學生計畫
國際交換學生必須由姊妹校推薦後才進行文件上傳作業。
網路申請程序
國際交換學生一旦經姊妹校提名後,我們會幫助您創立新的帳號以上傳申請資料。系統會傳送給您一組隨機的密碼,請您在登入之後更改,之後在期限內上傳所需要的文件。
上傳資料網址:http://exchange.ntue.edu.tw/login.php?lang=en-us
薦送期限
|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 2025.04.30 |
|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 | 2025.11.30 |
申請期限
|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 2025.05.30 |
|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 | 2025.12.30 |
需要上傳的文件(只能是中文或英文)
入學審查階段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交換線上填寫申請表 (申請語創系者,請必須以中文填寫).
- 護照相片頁影本 (陸生無須繳交)
- 歷年成績單
- 在學證明 (需含有入學時間)
- 推薦信1封
- 證件照 (jpg.)
- 照片是為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眉、 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
- 要來台灣超過180天以上者需要帶上您的照片去辦理外僑居留證(ARC)。
7. 語言能力證書或證明
- 中文能力證明
1. 欲申請語創系且主修非中文專業者須附華語能力測驗3級或同等等級檢定。
2. 欲申請語創系且主修中文者免附檢定證明,但仍需附上主修為中文者之證明,如成績單
3. 非語創系申請者和母語為中文者免附。
- 英文能力證明
為非必要附件。
►如為陸生,為協助申請入台證,請另外提交以下兩項附件
1.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 請回覆word檔、毋須簽名、個人資料詳填。 doc
2. 身分證正反面彩色清晰掃描jpg檔
*本校僅協助申請單次入台證,離境時間統一為本校宿舍封宿當日。
入學前後階段
8. 健康檢查證明:以下請根據您的居留天數進行選擇
- 健康證明書(短期學生) - 給外籍同學是居留超過3個月、但少於6個月者;或大陸同學居住台灣超過2個月但少於6個月者。 doc
- 健康證明書(長期居留申請) - 給外籍同學是打算居留超過6個月以上者。 doc
9. 財力證明:一年有US$5,000 (可換算成您所使用的貨幣值),並需要由銀行證明。
免費華語文課程
- 交換學生可依照自身中文程度分別參與一個禮拜6-15小時的免費中文課程。中文課程為0學分,但學生可以在課程結束後達到學期成績達70分以上以及至少有4分之3的出席率即可取得結業證書。這個證明可依原校規定進行學分抵免。
FACT SHEET of STUDENT EXCHANGE PROGRAM
2025 FALL 交換學生申請、註冊及新生說明會資訊 (第一學期開學日:114年9月8日(一)
國際交換生:簽證資訊
選項一:辦理學生停留簽證
選項二:辦理學生居留簽證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 for Exchange Student overseas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180天以下停留之外籍人士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線上簽證填表」,列印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需是白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必須6個月以上,並有空白頁面。
- 北教大入學許可或通知:申請人來台灣就讀期間在6個月以內且符合「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
- 在學證明正本及影本:由國外原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在台監護人同意書、等等。
申請程序
申請人符合「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檢具上述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得要求與申請人面談。
注意事項(概略說明)
文件正本驗畢後退還,如檢附文件為中、英文文件以外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用,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若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入境,或持非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台者,不得已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就學事由之停留、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在台停留期限。
參考資料
外國學生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交換學生,六個月以內)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 for Exchange Students overseas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線上簽證填表」,列印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需是白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必須6個月以上,並有空白頁面。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需經過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大專校院核准函正本及影本:交換生來台就讀須符合「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
- 北教大入學許可或通知:交換生出具北教大之入學許可證明、或交換/錄取通知書。
- 國外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正本及影本:原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在台監護人同意書、等等。
申請程序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且符合來台就學居留規定者,應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概略說明)
文件正本驗畢後退還,如檢附文件為中、英文文件以外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用,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若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入境,或持非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台者,不得已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就學事由之停留、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在台停留期限。
參考資料
外國學生申請居留簽證手續說明(交換學生)
狀況一:持停留簽證入台,欲轉換居留簽證
狀況二:持居留簽證入台,欲轉換外僑居留證(ARC)。
停留簽證轉換居留簽證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線上簽證填表」,列印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需是白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必須6個月以上,並有空白頁面。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需經過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大專校院核准函正本及影本:交換生來台就讀須符合「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
- 北教大在學暨註冊證明正本及影本:繳交在學證明及已註冊證明。
- 國外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正本及影本:原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在台監護人同意書、等等。
- 請多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章頁。
申請人得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8個工作天前檢具上述文件及簽證規費,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改辦居留簽證。
注意事項(概略說明)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簽證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
- 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限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導致在台逾期停、居留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文件正本驗畢後退還,如檢附文件為中、英文文件以外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用,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若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入境,或持非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台者,不得已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就學事由之停留、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在台停留期限。
外國學生申請居留簽證手續說明(交換學生)
居留簽證轉換外僑居留證(ARC)線上申辦:請點選「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 學生線上申辦系統」> 「外國與外僑學生」
申請資格
於駐外館處辦理居留簽證入境者。
具外國國籍及未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持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
申請項目
外國與外僑學生來台就學持北教大提供之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入境後於15日內學生自行線上申辦及發證系統提出申請。
應檢附文件
- 初次入境者(已錄取未註冊):護照、居留簽證、入學許可證明、在台居住證明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同我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 初次入境者(已錄取並註冊):護照、居留簽證、入學許可證明、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在台居住證明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同我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如無須補件為五個工作日,申請文件不全應於通知三個工作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駁回其申請。
申請進度查詢
外國與外僑學生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即可操作「進度查詢」> 「案件進度查詢」,已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線上繳費
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可後,請於五個工作日內繳納證件費用,費用如下:
外國學生一年居留證件費用:NTD$1,000
外國學生二年居留證件費用:NTD$2,000
外國學生三年居留證件費用:NTD$3,000
資料異動及補發證件費用:NTD$500
領證方式
- 初次入境者(已錄取未註冊):由申請人於線上系統完成繳費後,自行下載列印居留效期六個月之電子居留證,並於完成學校註冊程序後及該證居留效期屆滿前,持護照、原電子居留證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同我國 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辦理居留效期展延及換發外僑居留證。
- 初次入境者(已錄取並註冊):由申請人於線上系統下載列印線上繳款收據,並請於三個工作日後持憑至服務站領取外僑居留證。
- 非初次入境者:由申請人於線上系統下載列印線上繳款收據,並請於三個工作日後持憑至服務站領取外僑居留證 (須繳回舊證)。
文件於國外製作者,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館處之驗 證,如果當地我國館處僅驗該文件,未驗證中文譯本,則須將中文譯本經我國法院(或公證人)公證。
外國與外僑學生應於入境後15日內申辦居留證,逾時申辦將處新臺幣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延期應於居留效期屆滿前30日內申辦。
參考資料
辦理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及展延或異動登記線上申請須知
居留簽證及外僑居留證(ARC)延長
線上申辦:請點選「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 學生線上申辦系統」> 「外國與外僑學生」
應備文件
- 居留延長者:護照、外僑居留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同我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 個人資料異動登記:護照、外僑居留證、異動證明文件(視須異動資料檢附相關證明,如更新後護照、遺失補發者須檢附遺失聲明書或報案證明)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同我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注意事項
- 外國與外僑學生來台就學後取得之居留證,就學期間因修業情況有延長停留之必要者,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三十日內,於線上提出居留證延期申請。
- 有變更居留地址時,應於十五日內備妥文件辦理資料異動, 違規者,處新臺幣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
- 外僑居留證之延期,應於居留效期屆滿前三十日內申辦;倘 逾期居留者,在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 續存在者,經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十五條第四款規定處罰 後,得重新申請居留,但逾期居留三十日以上,除處罰鍰外, 仍需出國重新申請居留簽證入國,再於入國十五日內申請外僑居留證。
參考資料
辦理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及展延或異動登記線上申請須知
國際交換生:關於新生
新生說明會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秋季)新生說明會
時間:114年9月5日(五)10:15 am - 12:00 pm
地點:圖書館一樓 H102a 教室
為什麼要參加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外籍新生說明會?
在新生說明會中,我們會提供你一些關於學校的資訊,讓外籍同學能夠在老師、學伴的幫助之下快速了解學校。說明會當天包含外國新生居留證辦理、健保/保險說明、註冊注意事項、校園導覽和其他處室人員的介紹。當天也會發放一些辦理入學相關資料。同學必須於註冊截止日以前完成所有入學報到事項(您的系所助教和學伴會協助你完成)。

2024 外籍新生手冊 pdf
新生註冊程序
註冊程序
請在迎新說明會中拿取以下文件:1.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4學年度交換學生新生入學註冊程序單
2. 新生手冊
註冊程序(你的學伴以及系上助教會幫你一起完成註冊程序)
1. 系所報到、選課
- 選課:114年9月8日12:00 至 09月22日12:30止
2. 繳交居留辦理文件和費用
- 請點選「校園生活」> 「簽證」看更多訊息
4. 華語文課程分班測驗
- 請非港澳大陸境外生同學攜帶護照與兩張證件照至華語文中心參加測驗。
- 註冊時請外籍交換生提供至少6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證明,該保險應經過駐外館處驗證。
- 或可以抵台後繳交NTD$3,000加入國泰保險。
交換學生新生入學程序單 pdf
課程資訊
學期行事曆
|
114學年度第1學期(秋季) |
114學年度第2學期(春季) |
|
| 抵達時間 | 9月4日 | 2月22日 (暫) |
| 學期開始時間 | 9月8日 | 2月23日 |
| 學期結束時間 | 1月9日 | 6月26日 |
| 假期 | 中秋節: 9月17日 國慶日: 10月10日~10月13日 元旦: 1月1日 |
228和平紀念日: 2月28日 兒童節及掃墓: 4月4日~4月7日 端午節: 5月30日~6月1日 |
| 期中與期末考 | 10月28日~11月1日 12月23日~12月27日 |
4月8日~4月11日 6月2日~6月6日 |
| 暑假/寒假 | 1月11日~2月16日 | 6月21日~9月上旬 |
| 行事曆 |
113學年度行事曆 pdf |
|
教學語言
校內英文課程:
- 2025 春季(113-2)全英文及雙語授課課程 pdf
- 2024 秋季(113-1)全英語及雙語授課課程 pdf
- 2024 春季(112-2)全英文及雙語授課課程 pdf
- 2023 秋季(112-1)全英文授課課程 pdf
- 2023 春季(111-2)全英文授課課程 pdf
- 2022 秋季(111-1)全英文授課課程 pdf
英文教學學位學程:
交換期程
一學期或兩學期
第一學期(秋季): 9月至隔年1月
第二學期(春季): 2月至6月
交換學生學分數及課程
一個課程最少學分數:2學分
一個課程有2或3個學分
一個學分數每周上課時間為1小時
一學期教學週數: 18周
一個學分數大約等於18個學習小時
114學年度(秋季)選課時間與資訊
線上課程目錄

- 第三階段加退選課:2025年09月08日(一)12:00 ~ 2025年09月22日(一)12:30止
帳號:學號
密碼:護照號碼+出生月日
- 受理校際選課時間:114年09月08日(一) ~ 114年09月19日(五) *校際選課應於雙方學校規定期間內辦理完成。
- 特殊情形人工加簽單申請:114年09月10日(三)~114年09月17日(三)
iNTUE校務資訊系統使用手冊 pdf
境外生所繳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一經查明即開除學籍,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並由學校通知家人或監護人。畢業後始發覺者,除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之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1. 母校學分抵免
須按照母校規定辦理學分抵免程序。
2. 成績單
每學期期末考後,成績單正本會於成績計算完後6-8周內寄送至妳/你的母校。